保安员工六不准
2017-06-16 来自: 重庆锦泰龙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:894
1.不准超越法定职权从事搜查他人住所、扣、没收财物、扣押他人证件或财物等行为。
2.不准故意刁难、辱骂、侮辱他人人格,侵犯他人人身权利。
3.不准殴 打他人或教唆殴 打他人,侵犯他人合法权益。
4.不准为违法犯罪活动通风报信,充当 保护伞。
5.不准私自为他人提供有偿服务。
6.不准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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